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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個人資料可被用於以下強制性之用途:

  • 處理及審批您的保險申請或您將來提交的保險申請;
  • 向您提供與保單及核保相關之日常運作及行政用途; 
  • 保單之更改、取消或續保用途;
  • 發出繳交保費通知及向您收取保費及欠款;
  • 評估及處理透過保單索償及任何繼後法律訴訟之用途;
  • 由本公司行使代位權利之用途;
  • 就以上用途聯絡您;
  • 其他與上述用途有直接關係的附帶用途;
  • 遵循適用法律,條例及業內守則及指引;及
  • 偵測和防止欺詐行為(無論是否與就此申請而發出的保單有關)所需的目的。

 

自願性用途則指任何三井住友保險提供的其他一般保險服務及保單產品之銷售、市場營銷及推廣。用作自願性用途之個人資料則為您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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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我們提供行政、通訊、電腦、付款、保安及其他服務的第三方代理、承包商及顧問(包括:醫療服務供應商、緊急救援服務供應商、電話促銷商、郵寄及印刷服務商、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及數據處理服務商);
  • 處理索賠個案的理賠師、理賠調查員及醫療顧問; 
  • 再保公司及再保經紀; 
  • 您的保險經紀; 
  • 我們的法律及專業業務顧問; 
  • 我們的關連公司(以《公司條例》內的定義為準); 
  • 香港保險業聯會(或同類的保險公司聯會)及其會員; 
  • 保險投訴局及同類的保險業機構; 
  • 法例要求或許可的政府機關;
  • 防欺詐組織;
  • 其他保險公司(無論是直接地,或是通過防欺詐組織或本段中指名的其他人士);
  • 警察;及
  • 保險業就現有資料而對所提供的資料作出分析和檢查的數據庫或登記冊(及其運營者)。

 

為了確保您的個人資料之準確性,您同意授權本公司查閱並核實任何由保險業界內保險公司聯會所收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

根據有關法例及規例,您有權查閱及更正本公司所持的任何載有您的個人資料之記錄。如您欲行使以上權利,可以書面形式投寄至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9樓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的資料保護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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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級保障特點

  • 人身意外:賠償額高達港幣1,000,000元,意外身故雙倍賠償保障高達港幣2,000,000元及信用卡保障高達港幣50,000元。
  • 醫療費用:賠償額高達港幣2,000,000元,全面涵蓋因海外醫療及返港90天後跟進治療衍生的費用。
  • 旅程保障:涵蓋旅程延期、更換旅客或替代僱員、持牌旅遊營辦商破產保障,以及因任何原因取消旅程。外遊警示保障延伸至黃色級別,黑色外遊警示保障高達港幣50,000元。
  • 行程延誤及行程更改:航班延誤每5小時可獲賠償港幣300元(上限為港幣3,000元),行程更改保障額高達港幣13,000元。提供航班改道、航班超額預訂及錯過交通轉乘保障。
  •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涵蓋馬拉松、熱氣球、滑雪及水肺潛水等活動,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各高達港幣250,000元。
  • 手提電話遺失或損壞:手提電話保障高達港幣3,000元及手提電腦/平板電腦保障高達港幣6,000元。
  • 租車保障:歸還租賃車輛保障高達港幣2,500元,租車自負額保障提高至港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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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登記的航班在延誤超過60分鐘可免費使用全球1,600個指定機場貴賓室。
海外視像醫療諮詢服務
- 適用於部分國家 -
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免費預約海外註冊醫生進行視像諮詢,快速獲得醫療支援。
行李箱維修上門交收服務
如行李損毀,回港後可聯絡MSIG行李箱維修專家。維修公司將上門提取行李箱進行維修,維修完畢後再送回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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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旅程 由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使用優惠碼 "MSIG10" 投保可享55折保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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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旅遊
  • 保障概覽
  • 保費
  • 主要不承保事項
保障範圍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計劃 A計劃 B計劃 C

第1節 – 人身意外1,2

• 意外死亡/永久傷殘 1,000,000 500,000 250,000
額外保障
1.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3 250,000 125,000 不適用
2. 雙倍人身意外賠償4 2,000,000 1,000,000 不適用
3. 嚴重燒傷 1,000,000 500,000 250,000
4. 意外死亡喪葬費 50,000 25,000 不適用
5. 兒童教育補助金 40,000 20,000 不適用
6. 家庭援助保障5 10,000 5,000 不適用
7. 信用卡保障6 50,000 30,000 10,000

第2節 – 醫療費用1,2

2,000,000 1,000,000 500,000
1. 返港後的覆診費用
  • 人身意外引致之醫診費用 2,000,000 1,000,000 500,000
  • 因疾病引致之醫診費用 200,000 100,000 50,000
     - 最多日數 90 90 90
  • 中醫師/物理治療/脊醫治療費用 4,000 3,000 3,000
     - 每日及每次最高賠償限額 200 200 200
2. 住院及海外住院的現金保障7 12,000 5,000 3,000
  • 海外住院現金 12,000 5,000 3,000
     - 每日最高賠償額 500 500 300
  • 因COVID-19而導致海外住院/海外隔離檢疫的現金保障 5,000 5,000 3,000
     - 每日最高賠償額 500 500 300
  • 回港後住院現金 5,000 2,500 1,500
     - 每日最高賠償額 500 500 300
3. 創傷輔導服務費用 20,000 10,000 5,000
  • 每日及每次最高賠償額 2,000 1,000 800
4. 行動輔助設備 20,000 5,000 不適用
5. 海外懷孕相關疾病醫療費用 15,000 7,500 不適用
額外保障
1.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3,8 250,000 125,000 不適用

第 3 節 – 取消及縮短行程9

50,000 25,000 3,500
1. 取消行程10 50,000 25,000 3,500
2. 縮短行程 50,000 25,000 3,500
3. 旅程延期10 7,500 3,750 不適用
4. 更換旅客10 5,000 2,500 不適用
5. 替代僱員10,11 5,000 2,500 不適用
6. 持牌旅遊營辦商破產保障10 10,000 5,000 不適用
7. 因任何原因取消旅程12 25,000 不適用 不適用
額外保障
  • 外遊警示13
     - 尚未使用的旅程及住宿按金
         > 懸掛黑色外遊警示之最高賠償額 50,000 25,000 3,500
         > 懸掛紅色外遊警示之最高賠償額 25,000 12,250 1,750
         > 懸掛黃色外遊警示之最高賠償額 12,500 6,250 875
         > 旅行社收取之手續費之最高賠償額 300 300 300
     - 離開原定計劃逗留之城市,繞道到其他城市以折返香港之額外交通費用 包括 包括 包括
     - 如受保人必須轉往其他城市留宿以等候所需之交通工具回港,可獲賠償現金津貼 1,000 1,000 1,000

第4節 – 行程延誤及行程更改9

1. 行程延誤14 3,000 2,000 500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250 250
    • 離開或抵達中國旅程的最高賠償 500 500 500
2. 行程更改14
    • 尚未使用的旅程及住宿按金或額外交通及或住宿費用 13,000 5,000 1,500
    • 住宿費用
        - 每日最高限額 1,500 1,000 1,000
3. 航班改道14 3,000 2,000 500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250 250
4. 航班超額預訂14 1,200 不適用 不適用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不適用 不適用
5. 錯過交通轉乘保障14 3,000 2,000 500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250 250
6. MSIG 航班延誤貴賓室通行證服務15 包括 包括 包括
    • 免費進入指定機場貴賓室
    • 享用免費餐飲
    • 享用免費Wi-Fi及充電服務
額外保障
    • 自動延長「保險期」
        - 最高賠償日數 14 14 14

第 5 節 – 行李及個人金錢

1. 行李及個人財物 20,000 15,000 5,000
    • 每件、每套或每組物品 5,000 3,000 3,000
    • 每部手提電話16 3,000 1,000 不適用
       - 最高賠償數量 1 1 不適用
    • 每部手提電腦/平板電腦 6,000 2,000 不適用
       - 最高賠償數量 1 1 不適用
2. 行李延誤超過6小時 1,000 500 250
3. 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的住宿開支 30,000 10,000 1,000
    • 現金及旅行支票 3,000 2,000 300
    • 每日住宿費用 2,000 1,000 500
4. 信用卡盜用保障 3,000 2,000 不適用

第6節 – 個人責任

1. 個人責任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第 7 節 – 租車保障

1. 租車自負金額 10,000 5,000 2,000
2. 歸還租賃車輛 2,500 1,500 1,000

第8節 – 高爾夫球一棒入洞17

1. 高爾夫球一棒入洞 5,000 3,000 不適用

第9節 – 家居財物保障

1. 因爆竊而招致的家居財物損失或損毀 30,000 10,000 不適用

第10節 – 綁架及人質

1. 綁架及人質 15,000 10,000 不適用
  • 每6小時賠償額 500 500 不適用

第 11 節 – 恐怖活動附加保障

1. 恐怖活動附加保障 包括 包括 包括
自選額外保障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計劃 A計劃 B計劃 C

額外運動器材保障

1. 所有運動器材總賠償額 增至 10,000 增至 8,000 不適用
2. 因托運行李延誤超過 12 小時而導致的體育器材租賃的實際費用 1,000 1,000 不適用

升級租車自負金額

1. 升級租車自負金額 增至 15,000 增至 10,000 增至 7,000

寵物保障

1. 寵物住宿保障 5,000 5,000 不適用
  • 每日住宿費用 500 500 不適用
2. 因寵物緊急情況導致的取消或縮短行程 50,000 25,000 不適用
郵輪旅遊保障
1. 額外取消及縮短行程及行程更改保障 額外提高 30,000 額外提高 30,000 不適用
2. 取消岸上觀光
  • 取消岸上觀光費 10,000 10,000 不適用
  • 取消岸上觀光津貼 10,000 10,000 不適用
     - 每次觀光旅行 2,000 2,000 不適用
3. 縮短岸上觀光
  • 縮短岸上觀光津貼 5,000 5,000 不適用
     - 每次觀光旅行 500 500 不適用
4. 衛星電話費 3,000 3,000 不適用

全球旅遊支援服務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計劃 A計劃 B計劃 C
1. 醫護運送 無限 無限 無限
  • 由於旅行前已存在的狀況導致 50,000 50,000 不適用
2. 治療後運送返國 無限 無限 無限
  • 由於旅行前已存在的狀況導致 50,000 50,000 不適用
3. 運送遺體/骨灰返國 無限 無限 無限
  • 由於旅行前已存在的狀況導 30,000 30,000 不適用
4. 恩恤探訪費用 50,000 40,000 20,000
  • 交通費用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 每日酒店住宿費用 1,500 1,000 1,000
     - 最高賠償日數 7 7 7
5. 無人照料受供養子女送返「原居國家」 50,000 40,000 20,000
  • 交通費用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6. 入院按金保證 40,000 40,000 40,000
7. 入住酒店客房療養 7,500 7,500 7,500
  • 每日酒店住宿費用 1,500 1,500 1,500
8. 醫院診症傳譯服務 4,000 4,000 不適用
  • 每日傳譯服務上限(每日上限3小時) 800 800 不適用
9. 突然返回「原居國家」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10. 醫療診治、電話醫療顧問、評估及轉介約診 包括 包括 包括
11. 緊急電話費用 1,000 1,000 500
12. 旅遊資訊 包括 包括 包括
13. 尋回行李 包括 包括 包括
14. 緊急更改行程安排 包括 包括 包括
15. 行政支援 包括 包括 包括
16. 法律援助 包括 包括 包括

註解:

  1. 如受保人年齡為70歲以上,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項目之最高賠償額將為投保額的50%。
  2.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總賠償額為港幣1,500,000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額為港幣 3,000,000 元。
  3. 以業餘身份參與熱氣球、不超過水深30米之水肺潛水、休閒高山滑雪或單板滑雪、滑或乘平底雪橇、馬拉松、滑水、無繩滑水、寬板滑水、帆船 航行、急流飄筏、滑浪風帆、吊索跳、騎馬、在海拔5,000米以下的高地徒步登山旅行或遠足、水上滑翔傘、香蕉船、獨木舟、皮划艇、海上 皮划艇、水底漫步、滑沙、野生動物觀賞之旅或飛索體驗活動而身體受傷或患上疾病,本公司將賠償有關之醫療費用及因身體受傷而導致死亡或 永久殘廢的賠償。
  4. 「人身意外」保障之雙倍人身意外保額賠償不適用於在意外發生時年齡為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的人士。
  5. 於家庭計劃中,計劃A的「家庭援助」保障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0元;計劃B為港幣10,000元。
  6. 此保障不適用於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
  7. 就同一原因引致之任何損失,受保人只可向第2節 —「 住院及海外住院的現金保障」中的其中一項提出索償。
  8. 此保障只適用於身體受傷或患病時未滿70歲之受保人。
  9. 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向第3節或第4節提出索償。
  10. 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根據第3.1節(取消行程)、第3.3節(旅程延期)、第3.4節(更換旅客)、第3.5節(替代僱員)或第 3.6節(持牌旅遊營辦商破產保障)其中一項提出索償。
  11. 僅適用於投保人為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之保單。
  12. 保單必須於受保人首次支付或訂購旅程之日起計七日內購買,否則本項下之索償將不獲受理。
  13. 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就「黑色警示」、「紅色警示」或「黃色警示」其中一項提出索償。
  14. 就同一原因引致之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根據第4.1節(行程延誤)、第4.2節(行程更改)、 第4.3節(航班改道) 、第4.4節(航班超額預訂) 或第4.5節(錯過交通轉乘保障)其中一項提出索償,而不可就多於一項索償。
  15. 請於航班預定出發時間至少24小時前登記有關航班資料,方合資格享用此服務。
  16. 此保障不適用於家庭計劃中未滿18歲之受保人。
  17. 不適用於未滿18歲之受保人。

重要事項:

  1. 年齡限制:85歲或以下人士。
  2. 家庭計劃中的子女保障只適用於年齡為18歲以下的兒童;12歲以下的兒童須由至少一位成人陪同成行。
  3. 每次旅程期限最長可達182天,並必須為由香港出發之來回旅遊。
  4. 本公司不負責受保人在旅途中從事體力勞動工作而引致的任何索償。
  5. 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6.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旅程日數

個人計劃
亞洲全球
計劃 A
(港幣/元)
計劃 B
(港幣/元)
計劃 C
(港幣/元)
計劃 A
(港幣/元)
計劃 B
(港幣/元)
計劃 C
(港幣/元)
1 236 180 143 247 189 149
2 257 196 155 269 205 162
3 296 218 170 327 241 187
4 327 234 180 382 272 210
5 354 261 201 413 304 235
6 384 290 222 448 339 259
7 411 308 237 479 360 277
8 486 363 278 584 436 334
9 518 382 292 622 459 351
10 549 393 300 659 472 360
11 579 404 309 695 485 371
12 600 415 317 720 498 381
13 622 426 325 747 512 390
14 643 435 333 772 522 400
15 696 464 354 861 574 439
16 718 479 366 888 593 453
17 740 491 374 916 608 463
18 763 499 382 944 618 472
19 784 511 390 970 632 483
20 806 522 398 998 647 493
21 826 534 408 1,022 661 505
22 1,051 674 514 1,132 726 553
23 1,078 688 524 1,161 741 565
24 1,105 701 535 1,190 755 576
25 1,131 715 545 1,218 770 587
26 1,167 727 556 1,256 783 598
27 1,200 741 566 1,293 798 609
28 1,237 753 574 1,331 811 618
29 1,368 826 629 1,466 889 674
30 1,406 840 640 1,506 900 686
31至182日 以後每日
港幣34元
以後每日
港幣28元
以後每日
港幣20元
以後每日
港幣37元
以後每日
港幣30元
以後每日
港幣22元

旅程日數

家庭計劃
亞洲全球
計劃 A
(港幣/元)
計劃 B
(港幣/元)
計劃 C
(港幣/元)
計劃 A
(港幣/元)
計劃 B
(港幣/元)
計劃 C
(港幣/元)
1 591 451 357 619 472 373
2 643 490 388 673 513 405
3 740 545 425 818 603 468
4 818 585 451 955 680 525
5 885 653 503 1,033 760 588
6 960 725 555 1,120 848 648
7 1,028 770 593 1,198 900 693
8 1,215 908 695 1,460 1,090 835
9 1,295 955 730 1,555 1,148 878
10 1,373 983 750 1,648 1,180 900
11 1,448 1,010 773 1,738 1,213 928
12 1,500 1,038 793 1,800 1,245 953
13 1,555 1,065 813 1,868 1,280 975
14 1,608 1,088 833 1,930 1,305 1,000
15 1,740 1,160 885 2,153 1,435 1,098
16 1,795 1,198 915 2,220 1,483 1,133
17 1,850 1,228 935 2,290 1,520 1,158
18 1,908 1,248 955 2,360 1,545 1,180
19 1,960 1,278 975 2,425 1,580 1,208
20 2,015 1,305 995 2,495 1,618 1,233
21 2,065 1,335 1,020 2,555 1,653 1,263
22 2,628 1,685 1,285 2,830 1,815 1,383
23 2,695 1,720 1,310 2,903 1,853 1,413
24 2,763 1,753 1,338 2,975 1,888 1,440
25 2,828 1,788 1,363 3,045 1,925 1,468
26 2,918 1,818 1,390 3,140 1,958 1,495
27 3,000 1,853 1,415 3,233 1,995 1,523
28 3,093 1,883 1,435 3,330 2,028 1,545
29 3,420 2,065 1,573 3,665 2,213 1,685
30 3,515 2,100 1,600 3,765 2,250 1,715
31至182日 以後每日
港幣34元
以後每日
港幣28元
以後每日
港幣20元
以後每日
港幣59元
以後每日
港幣59元
以後每日
港幣49元

*家庭計劃包括合法夫婦及其年齡為18歲以下之子女。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網頁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更多詳情,請瀏覽 www.ia.org.hk/tc/levy

自選附加保障
(只適用於計劃A或B及2-10日之單次旅程)
個人計劃(港幣/元)家庭計劃*(港幣/元)
額外運動器材保障 30 75
升級租車自負金額 60
(兩位受保人或以上投保只需港幣120元)
120
寵物住宿保障 60 / 5 日
(以每位受保人及一隻寵物計算)
60 / 5 日
(以每個家庭及一隻寵物計算)
郵輪旅遊保障 保費的50% 保費的50%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你或你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參加有組織的體育活動、任何競賽、汽車拉力賽及賽車、攀山或 攀岩(需要使用繩索或巖釘)、冰山攀爬、洞穴探險、速度或耐 力競賽、任何以騎踏單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受保旅程、跳傘、高空跳傘、滑翔傘、在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旅行或遠足、在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駕駛水上電單車、水上小型噴射艇、快艇、沙丘駕駛、駕駛雪地電單車、跳台滑雪、冰上曲棍球、使用有舵雪橇或俯式冰橇、使用槍械、或其他危險活動或消遣。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錯亂
  • 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受由於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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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旅遊
  • 保障概覽
  • 保費
  • 主要不承保事項
保障範圍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計劃 A計劃 B計劃 C

第1節 – 人身意外1,2

• 意外死亡/永久傷殘 1,000,000 500,000 250,000
額外保障
1.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3 250,000 125,000 不適用
2. 雙倍人身意外賠償4 2,000,000 1,000,000 不適用
3. 嚴重燒傷 1,000,000 500,000 250,000
4. 意外死亡喪葬費 50,000 25,000 不適用
5. 兒童教育補助金 40,000 20,000 不適用
6. 家庭援助保障5 10,000 5,000 不適用
7. 信用卡保障6 50,000 30,000 10,000

第2節 – 醫療費用1,2

2,000,000 1,000,000 500,000
1. 返港後的覆診費用
  • 人身意外引致之醫診費用 2,000,000 1,000,000 500,000
  • 因疾病引致之醫診費用 200,000 100,000 50,000
     - 最多日數 90 90 90
  • 中醫師/物理治療/脊醫治療費用 4,000 3,000 3,000
     - 每日及每次最高賠償限額 200 200 200
2. 住院及海外住院的現金保障7 12,000 5,000 3,000
  • 海外住院現金 12,000 5,000 3,000
     - 每日最高賠償額 500 500 300
  • 因COVID-19而導致海外住院/海外隔離檢疫的現金保障 5,000 5,000 3,000
     - 每日最高賠償額 500 500 300
  • 回港後住院現金 5,000 2,500 1,500
     - 每日最高賠償額 500 500 300
3. 創傷輔導服務費用 20,000 10,000 5,000
  • 每日及每次最高賠償額 2,000 1,000 800
4. 行動輔助設備 20,000 5,000 不適用
5. 海外懷孕相關疾病醫療費用 15,000 7,500 不適用
額外保障
1.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保障3,8 250,000 125,000 不適用
  自動延長「保險期」最高賠償日數 30 30 不適用

第 3 節 – 取消及縮短行程9

50,000 25,000 3,500
1. 取消行程10 50,000 25,000 3,500
2. 縮短行程 50,000 25,000 3,500
3. 旅程延期10 7,500 3,750 不適用
4. 更換旅客10 5,000 2,500 不適用
5. 替代僱員10,11 5,000 2,500 不適用
6. 持牌旅遊營辦商破產保障10 10,000 5,000 不適用
7. 因任何原因取消旅程12 25,000 不適用 不適用
額外保障
  • 外遊警示13
     - 尚未使用的旅程及住宿按金
         > 懸掛黑色外遊警示之最高賠償額 50,000 25,000 3,500
         > 懸掛紅色外遊警示之最高賠償額 25,000 12,250 1,750
         > 懸掛黃色外遊警示之最高賠償額 12,500 6,250 875
         > 旅行社收取之手續費之最高賠償額 300 300 300
     - 離開原定計劃逗留之城市,繞道到其他城市以折返香港之額外交通費用 包括 包括 包括
     - 如受保人必須轉往其他城市留宿以等候所需之交通工具回港,可獲賠償現金津貼 1,000 1,000 1,000

第4節 – 行程延誤及行程更改9

1. 行程延誤14 3,000 2,000 500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250 250
    • 離開或抵達中國旅程的最高賠償 500 500 500
2. 行程更改14
    • 尚未使用的旅程及住宿按金或額外交通及或住宿費用 13,000 5,000 1,500
    • 住宿費用
        - 每日最高限額 1,500 1,000 1,000
3. 航班改道14 3,000 2,000 500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250 250
4. 航班超額預訂14 1,200 不適用 不適用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不適用 不適用
5. 錯過交通轉乘保障14 3,000 2,000 500
    • 每5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 250 250
6. MSIG 航班延誤貴賓室通行證服務15 包括 包括 包括
    • 免費進入指定機場貴賓室
    • 享用免費餐飲
    • 享用免費Wi-Fi及充電服務
7. 騎劫 2,500 2,500 不適用
    • 每延誤一天/不足一天 500 500 不適用
額外保障
    • 自動延長「保險期」
        - 最高賠償日數 14 14 14

第 5 節 – 行李及個人金錢

1. 行李及個人財物 20,000 15,000 5,000
    • 每件、每套或每組物品 5,000 3,000 3,000
    • 每部手提電話16 3,000 1,000 不適用
       - 最高賠償數量 1 1 不適用
    • 每部手提電腦/平板電腦 6,000 2,000 不適用
       - 最高賠償數量 1 1 不適用
2. 行李延誤超過6小時 1,000 500 250
3. 遺失公司文件/樣本 2,500 2,500 2,500
    • 每組物品 1,000 1,000 1,000
4. 個人金錢、證件及額外的住宿開支 30,000 10,000 1,000
    • 現金及旅行支票 3,000 2,000 300
    • 每日住宿費用 2,000 1,000 500
5. 信用卡盜用保障 3,000 2,000 不適用

第6節 – 個人責任

1. 個人責任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第 7 節 – 租車保障

1. 租車自負金額 10,000 5,000 2,000
2. 歸還租賃車輛 2,500 1,500 1,000

第8節 – 高爾夫球一棒入洞17

1. 高爾夫球一棒入洞 5,000 3,000 不適用

第9節 – 家居財物保障

1. 因爆竊而招致的家居財物損失或損毀 30,000 10,000 不適用

第10節 – 綁架及人質

1. 綁架及人質 15,000 10,000 不適用
  • 每6小時賠償額 500 500 不適用

第 11 節 – 恐怖活動附加保障

1. 恐怖活動附加保障 包括 包括 包括

全球旅遊支援服務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計劃 A計劃 B計劃 C
1. 醫護運送 無限 無限 無限
  • 由於旅行前已存在的狀況導致 50,000 50,000 不適用
2. 治療後運送返國 無限 無限 無限
  • 由於旅行前已存在的狀況導致 50,000 50,000 不適用
3. 運送遺體/骨灰返國 無限 無限 無限
  • 由於旅行前已存在的狀況導 30,000 30,000 不適用
4. 恩恤探訪費用 50,000 40,000 20,000
  • 交通費用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 每日酒店住宿費用 1,500 1,000 1,000
     - 最高賠償日數 7 7 7
5. 無人照料受供養子女送返「原居國家」 50,000 40,000 20,000
  • 交通費用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6. 入院按金保證 40,000 40,000 40,000
7. 入住酒店客房療養 7,500 7,500 7,500
  • 每日酒店住宿費用 1,500 1,500 1,500
8. 醫院診症傳譯服務 4,000 4,000 不適用
  • 每日傳譯服務上限(每日上限3小時) 800 800 不適用
9. 突然返回「原居國家」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來回定期航班機票
(經濟客位)
10. 醫療診治、電話醫療顧問、評估及轉介約診 包括 包括 包括
11. 緊急電話費用 1,000 1,000 500
12. 旅遊資訊 包括 包括 包括
13. 尋回行李 包括 包括 包括
14. 緊急更改行程安排 包括 包括 包括
15. 行政支援 包括 包括 包括
16. 法律援助 包括 包括 包括

註解:

  1. 如受保人年齡為65歲以上,人身意外及醫療費用保障項目之最高賠償額將為投保額的50%。
  2. 於家庭計劃中,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可享「人身意外」保障的最高總賠償額為港幣1,500,000元及「醫療費用」保障的最高總賠償額為港幣 3,000,000 元。
  3. 以業餘身份參與熱氣球、不超過水深30米之水肺潛水、休閒高山滑雪或單板滑雪、滑或乘平底雪橇、馬拉松、滑水、無繩滑水、寬板滑水、帆船 航行、急流飄筏、滑浪風帆、吊索跳、騎馬、在海拔5,000米以下的高地徒步登山旅行或遠足、水上滑翔傘、香蕉船、獨木舟、皮划艇、海上 皮划艇、水底漫步、滑沙、野生動物觀賞之旅或飛索體驗活動而身體受傷或患上疾病,本公司將賠償有關之醫療費用及因身體受傷而導致死亡或 永久殘廢的賠償。
  4. 「人身意外」保障之雙倍人身意外保額賠償不適用於在意外發生時年齡為18歲以下或65歲以上的人士。
  5. 於家庭計劃中,計劃A的「家庭援助」保障的最高賠償額為港幣20,000元;計劃B為港幣10,000元。
  6. 此保障不適用於所有18歲以下之受保人。
  7. 就同一原因引致之任何損失,受保人只可向第2節 —「 住院及海外住院的現金保障」中的其中一項提出索償。
  8. 此保障只適用於身體受傷或患病時未滿65歲之受保人。
  9. 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向第3節或第4節提出索償。
  10. 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根據第3.1節(取消行程)、第3.3節(旅程延期)、第3.4節(更換旅客)、第3.5節(替代僱員)或第 3.6節(持牌旅遊營辦商破產保障)其中一項提出索償。
  11. 僅適用於投保人為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之保單。
  12. 保單必須於受保人首次支付或訂購旅程之日起計七日內購買,否則本項下之索償將不獲受理。
  13. 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就「黑色警示」、「紅色警示」或「黃色警示」其中一項提出索償。
  14. 就同一原因引致之任何損失,受保人僅可根據第4.1節(行程延誤)、第4.2節(行程更改)、 第4.3節(航班改道) 、第4.4節(航班超額預訂) 或第4.5節(錯過交通轉乘保障)其中一項提出索償,而不可就多於一項索償。
  15. 請於航班預定出發時間至少24小時前登記有關航班資料,方合資格享用此服務。
  16. 此保障不適用於家庭計劃中未滿18歲之受保人。
  17. 不適用於未滿18歲之受保人。

重要事項:

  1. 年齡限制:75歲或以下人士。
  2. 每次旅程期限最長可達90天,全年外出旅遊次數不限。
  3. 家庭計劃中的子女保障只適用於年齡為18歲以下的兒童;12歲以下的兒童須由至少一位成人陪同成行。
  4. 每次旅程必須為由香港出發之來回旅遊。
  5. 本公司不負責受保人在旅途中從事體力勞動工作而引致的任何索償。
  6. 任何使用生物劑、化學劑或核子裝置之恐怖活動並不受保障。
  7.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計劃全年保費(港幣/元)
個人計劃 - 全球家庭計劃* - 全球
A 2,426 6,065
B 2,092 5,231
C 1,151 2,877

*家庭計劃包括合法夫婦及其年齡為18歲以下之子女。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網頁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更多詳情,請瀏覽 www.ia.org.hk/tc/levy

項目自負金額(港幣/元,每次索償)
計劃 A計劃 B計劃 C
外遊警示的額外保障
• 紅色外遊警示 50% 50% 50%
• 黃色外遊警示 75% 75% 75%
因任何原因取消行程 50% 不適用 不適用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任何沒有在本公司同意前所簽訂的合約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你或你的家人擁有、托管或控制的財物損失或損毀所招致的責任並不受保障
  • 以職業選手身份參與體育活動或參與有組織活動
  • 參加有組織的體育活動、任何競賽、汽車拉力賽及賽車、攀山或攀岩(需要使用繩索或巖釘)、冰山攀爬、洞穴探險、速度或耐 力競賽、任何以騎踏單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的受保旅程、跳傘、高空跳傘、滑翔傘、在海拔逾5,000米的高地徒步登山旅行或遠足、在逾30米水深進行水肺潛水、駕駛水上電單車、水上 小型噴射艇、快艇、沙丘駕駛、駕駛雪地電單車、跳台滑雪、冰上曲棍球、使用有舵雪橇或俯式冰橇、使用槍械、或其他危險活動或消遣。
  • 出外公幹時進行之體力勞動工作
  • 自殺、自戕、精神錯亂
  • 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精神病
  • 酗酒、吸毒或濫用藥物
  • 由於 HIV(人類免疫力缺乏症病毒)有關的任何疾病及愛滋病 (獲得性免疫缺損綜合症)
  • 受保人並非作為付費乘客乘搭定期商業航班及特許包機
  •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
  • 不法行為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核子武器及輻射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海外升學保險
  • 最新優惠
  • 保障特點
  • 保障概覽
  • 保費
  • 主要不承保事項

海外升學保險

  • 醫療費用保障高達港幣2,000,000元,包括海外住院或門診治療及回港覆診費用(包括中醫師費用)
  • 個人意外保障高達港幣1,000,000元,伸延至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
  • 提供適切海外升學支援,包括教育基金保障高達港幣300,000元,取消學業和學業中斷等賠償
  • 保障意外遺失或損毀的個人行李和財物,包括流動電話及平板電腦高達港幣2,000元
  • 行程延誤、取消及縮短行程保障
  •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最新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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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投保海外升學保險可享8折保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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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禮券將於成功投保的月份結束後的6至8星期内電郵至合資格客戶的登記電郵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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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萬里通」里數優惠不能與電子優惠碼及MSIG$優惠於同一保單同時使用。
  • 自選醫療費用保障高達港幣2,000,000元,包括海外住院或門診治療及回港覆診費用(包括中醫治療)
  • 個人意外保障高達港幣1,000,000元,包括死亡及永久完全傷殘
  • 教育基金1:如受保人父母因身體受傷而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保障高達港幣300,000元
  • 取消學業和學業中斷:賠償未使用的學費、旅程和住宿按金
  • 如學校因自然災害或按當地要求而強制停課(如傳染病),可獲學校停課津貼高達港幣5,000元
  • 保障意外遺失或損毀的個人行李和財物(包括流動電話及平板電腦)高達港幣20,000元
  • 涵蓋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包括冬季運動、騎馬、滑水及水肺潛水等
  • 行程延誤保障(包括升學旅程中的消閒旅遊2
  •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保障範圍最高賠償額 (港幣/元)
基本計劃醫全計劃

第1節 – 人身意外

意外死亡/永久身體傷殘
1,000,000
嚴重燒傷
500,000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
500,000

第2節 – 醫療費用

海外醫療費用
  • 門診治療的最多賠償次數
  • 暫時返回香港後之覆診醫療費用
    • 最多日數
    • 註冊中醫師費用
      • 每日每次限額
不適用
2,000,000
25次
250,000
90天
5,000
200
住院現金 (如住院超過連續5天)
  • 每日最高限額
30,000
500
創傷輔導
  • 每日每次限額
15,000
1,500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
500,000

第3節 – 學費保障4

教育基金1
  • 如受保學生的父母由意外日期起計 12 個月內因身體受傷而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
300,000
取消學業
  • 如在香港出發前因受保事故而無可避免地取消您的升學旅程,可獲賠償尚未使用的升學旅程之學費或旅程及住宿按金
    • 懸掛黑色外遊警示之限額
    • 懸掛紅色外遊警示之限額

50,000

100%
50%
學業中斷
  • 如您的升學旅程因您或家人的死亡、遭受嚴重身體受傷或疾病而中斷,可獲賠償尚未使用的升學旅程之學費或重新修讀缺席的課程的費用
    • 如您放棄升學旅程及永久返回香港,賠償額外或尚未使用的旅程及住宿費用

200,000

20,000
學校停課津貼
  • 如您的學校因自然災害或按當地官方要求(如傳染病)而被強制關閉停課超過 3 天
    • 每日最高限額

5,000
500

第4節 – 行程延誤4

現金津貼5
  • 每6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0
300
額外交通費用及/住宿費用5
  • 每日最高限額
5,000
1,000

第5節 – 取消及縮短行程4

如「旅程」出發前30天內或「旅程」開始後因受保事故而無可避免地取消您的升學旅程,可就已支付或法律上必須支付或額外的交通及/或住宿費用作出賠償
50,000

第6節 – 個人財物

遺失或損毀您的個人行李及財物
  • 每件、每套或每組物品
  • 所有運動器材
  • 所有貴重物品
  • 所有相機或攝錄機及影音器材
  • 所有筆記型手提電腦
  • 手提電話或平板電腦
    • 最高賠償數量
  • 自負額為港幣200元
20,000
3,000
5,000
5,000
5,000
10,000
2,000
1
行李延誤
1,500
遺失旅遊證件
  • 額外住宿費用的每日最高限額
10,000
1,000
個人金錢
2,000

第7節 – 個人責任

於法律上必須承擔的賠償責任
2,000,000

第8節 – 海外居所內的家居財物

直接因火災、水災、地震、海嘯、地陷/山泥傾瀉、任何飛機或車輛造成的損壞而招致的「家居物品」損失或損毀
12,000

第9節 – 臨時居所

如您的海外居所因火災或自然災害而不能居住
  • 每日最高限額
10,000
500

第10節 – 恐怖活動附加保障 (只適用於第1節及第2節)

伸延至保障您因恐怖活動而導致的死亡或身體受傷(包括必需醫療費用)之保障
3,000,000

緊急支援服務

24 小時支援熱線
包括
恩恤探訪(如住院超過連續5天)
  • 每日住宿費用的最高限額
  • 最高賠償住宿日數
經濟客位機票一張
1,200
5
突然返回香港費用(如您的家人身故)
經濟客位機票一張
全球緊急醫療運送及接受治療後送返現居住地方服務
2,000,000
入院保證金
40,000
運送遺體/骨灰費用
250,000
1只適用於受保學生的父母身體受傷時,受保學生之年齡為25歲或以下及未婚。不適用於受保學生的父母年齡超過75歲或為主要不承保事項第7項中所列的職員或工人。
2冬季運動保障包括休閒高山滑雪、單板滑雪、滑或乘平底雪橇;水肺潛水保障包括於少過30米水深進行之水肺潛水。
3保障「升學旅程」期間在「香港」或「升學國家/地區」以外的地方及不超過90日的消閒旅遊。
4只可對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向第3節、第4節或第5節提出索償。
5只可就行程延誤現金津貼或額外交通及/或住宿費用支付其中一項。

重要事項:

  1. 受保學生年齡必須為6至50歲及不是升學國家/地區的護照持有人。
  2. 在投保時,投保人及受保學生必須為香港居民及受保學生應尚未離開香港前往任何將會承保之升學旅程。
  3. 升學旅程的最初出發地必須為香港。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保費表基本計劃醫全計劃
(每次住院索償自負額為港幣20,000元)
醫全計劃
全年保費(港幣/元) 3,000 4,527 5,030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網頁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更多詳情,請瀏覽www.ia.org.hk/tc/le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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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投保時或安排升學旅程時已知悉的任何可能引致索償的情況或身體狀況
  • 以職業選手身份或以有收入或酬金的方式參加任何體育活動
  • 自殺、自戕、精神錯亂、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或精神病
  • 服用藥物或吸毒
  • HIV及/或與HIV有關的任何疾病,包括AIDS
  • 以付費乘客身份乘搭持牌及定期航線的航空公司以外的航空旅程
  • 為體力勞動或危險性質工作或職業或一般不保事項中所列的職員或工人之身份
  • 打架(自衛除外)、挑釁他人攻擊導致受傷、拒捕
  • 不法行為
  • 間接損失或損毀
  • 任何重要資料失實聲明或隱瞞
  • 延誤、沒收、扣留、收歸國有、徵用、毀滅或損壞之財產
  • 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之飛機及其他空中飛行裝置引致的壓力周波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輻射污染、化學、生物、生化或電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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