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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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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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


  1. 申請人必須為18 - 59歲的香港居民。
  2. 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同居伴侶和年齡介乎15 天至 18歲之未婚子女 (全日制學生至23 歲) 均可獲得保障。有關詳情,請參閱條款。
  3. 同居伴侶是指民事結合的伴侶,或2名成年人(不論同性或異性)同居並選擇以親密、持續、堅定及唯一的關係共同生活,而期間雙方人士並沒有和其他人士成婚或結合。固定伴侶不包括室友、兄弟姐妹、父母和子女,或具有其他類似關係的人士。
  4. 保費按年或按月支付。
  5. 如欲為每位受保人度身定制保障,請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
  6. 終身保障限額是指受保人根據本保單在終生可以索賠的最高總限額,本保單之保障將於終生保障額用訖後自動停止生效。
  7. 除非取消,否則保單將每年自動續保,至申請人年滿 80歲的保單年度結束時屆滿。
  8. 保障於投保申請獲接納及繳付總金額後始行生效。保單生效日90天等候期後首次診斷及確定患上之病症,方可獲得賠償,除非該等病症因意外所致。申請人需於首次診斷及被確定患上保單上所列明之主要危疾或早期危疾後仍然生存最少21天,以符合索償條件。
  9. 當受保人年屆下一個年齡組別,保費將根據保費表所列作出調整。
  10. 申請人在收到保單及/或保險條款及細則後將享有14天之保單冷靜期。若申請人在收到保單起計14天內基於任何原因對保單不滿,申請人可給予三井住友保險書面通知取消保單。惟在取消日前三井住友保險必須未曾招致或作出索償付款。申請人已繳的任何保費及保費徵費將獲退回(不附利息),保單將於生效日起被視為無效。此取消保單的權利並不適用於保單續保。於14天保單冷靜期後,保費及保費徵費一旦繳付概不退還。
  11.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網頁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更多詳情,請瀏覽 www.ia.org.hk/tc/levy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