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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升學保險

  • 周全保障照顧您的需要,提供設有醫療保障及不設醫療保障的計劃,以配合您的預算
  • 高達港幣1,000,000元的個人意外保障
  • 高達港幣2,000,000元的自選醫療費用保障,包括海外住院或門診治療及回港覆診費用(包括中醫治療),您亦可選擇為每宗住院索償設定自負額,以獲保費9折優惠
  • 計劃為您到海外升學提供適切支援,包括教育基金保障高達港幣300,000元,取消學業和學業中斷等賠償
  • 提供行程延誤及個人財物遺失或損毀保障,包括手提電話及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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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成功投保海外升學保險可享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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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升學保險

保費8折及

HKTV Mall $200 電子禮券一張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按此瀏覽。

海外升學保險
  • 保障特點
  • 保障概覽
  • 保費
  • 主要不承保事項
  • 自選醫療費用保障高達港幣2,000,000元,包括海外住院或門診治療及回港覆診費用(包括中醫治療)
  • 個人意外保障高達港幣1,000,000元,包括死亡及永久完全傷殘
  • 教育基金1:如受保人父母因身體受傷而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保障高達港幣300,000元
  • 取消學業和學業中斷:賠償未使用的學費、旅程和住宿按金
  • 如學校因自然災害或按當地要求而強制停課(如傳染病),可獲學校停課津貼高達港幣5,000元
  • 保障意外遺失或損毀的個人行李和財物(包括流動電話及平板電腦)高達港幣20,000元
  • 涵蓋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包括冬季運動、騎馬、滑水及水肺潛水等
  • 行程延誤保障(包括升學旅程中的消閒旅遊2
  • 全球緊急支援服務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保障範圍最高賠償額 (港幣/元)
基本計劃醫全計劃

第1節 – 人身意外

意外死亡/永久身體傷殘
1,000,000
嚴重燒傷
500,000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
500,000

第2節 – 醫療費用

海外醫療費用
  • 門診治療的最多賠償次數
  • 暫時返回香港後之覆診醫療費用
    • 最多日數
    • 註冊中醫師費用
      • 每日每次限額
不適用
2,000,000
25次
250,000
90天
5,000
200
住院現金 (如住院超過連續5天)
  • 每日最高限額
30,000
500
創傷輔導
  • 每日每次限額
15,000
1,500
業餘危險運動及活動
500,000

第3節 – 學費保障4

教育基金1
  • 如受保學生的父母由意外日期起計 12 個月內因身體受傷而導致死亡或永久傷殘
300,000
取消學業
  • 如在香港出發前因受保事故而無可避免地取消您的升學旅程,可獲賠償尚未使用的升學旅程之學費或旅程及住宿按金
    • 懸掛黑色外遊警示之限額
    • 懸掛紅色外遊警示之限額

50,000

100%
50%
學業中斷
  • 如您的升學旅程因您或家人的死亡、遭受嚴重身體受傷或疾病而中斷,可獲賠償尚未使用的升學旅程之學費或重新修讀缺席的課程的費用
    • 如您放棄升學旅程及永久返回香港,賠償額外或尚未使用的旅程及住宿費用

200,000

20,000
學校停課津貼
  • 如您的學校因自然災害或按當地官方要求(如傳染病)而被強制關閉停課超過 3 天
    • 每日最高限額

5,000
500

第4節 – 行程延誤4

現金津貼5
  • 每6小時之延誤時期賠償
3,000
300
額外交通費用及/住宿費用5
  • 每日最高限額
5,000
1,000

第5節 – 取消及縮短行程4

如「旅程」出發前30天內或「旅程」開始後因受保事故而無可避免地取消您的升學旅程,可就已支付或法律上必須支付或額外的交通及/或住宿費用作出賠償
50,000

第6節 – 個人財物

遺失或損毀您的個人行李及財物
  • 每件、每套或每組物品
  • 所有運動器材
  • 所有貴重物品
  • 所有相機或攝錄機及影音器材
  • 所有筆記型手提電腦
  • 手提電話或平板電腦
    • 最高賠償數量
  • 自負額為港幣200元
20,000
3,000
5,000
5,000
5,000
10,000
2,000
1
行李延誤
1,500
遺失旅遊證件
  • 額外住宿費用的每日最高限額
10,000
1,000
個人金錢
2,000

第7節 – 個人責任

於法律上必須承擔的賠償責任
2,000,000

第8節 – 海外居所內的家居財物

直接因火災、水災、地震、海嘯、地陷/山泥傾瀉、任何飛機或車輛造成的損壞而招致的「家居物品」損失或損毀
12,000

第9節 – 臨時居所

如您的海外居所因火災或自然災害而不能居住
  • 每日最高限額
10,000
500

第10節 – 恐怖活動附加保障 (只適用於第1節及第2節)

伸延至保障您因恐怖活動而導致的死亡或身體受傷(包括必需醫療費用)之保障
3,000,000

緊急支援服務

24 小時支援熱線
包括
恩恤探訪(如住院超過連續5天)
  • 每日住宿費用的最高限額
  • 最高賠償住宿日數
經濟客位機票一張
1,200
5
突然返回香港費用(如您的家人身故)
經濟客位機票一張
全球緊急醫療運送及接受治療後送返現居住地方服務
2,000,000
入院保證金
40,000
運送遺體/骨灰費用
250,000
1只適用於受保學生的父母身體受傷時,受保學生之年齡為25歲或以下及未婚。不適用於受保學生的父母年齡超過75歲或為主要不承保事項第7項中所列的職員或工人。
2冬季運動保障包括休閒高山滑雪、單板滑雪、滑或乘平底雪橇;水肺潛水保障包括於少過30米水深進行之水肺潛水。
3保障「升學旅程」期間在「香港」或「升學國家/地區」以外的地方及不超過90日的消閒旅遊。
4只可對由同一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失向第3節、第4節或第5節提出索償。
5只可就行程延誤現金津貼或額外交通及/或住宿費用支付其中一項。

重要事項:

  1. 受保學生年齡必須為6至50歲及不是升學國家/地區的護照持有人。
  2. 在投保時,投保人及受保學生必須為香港居民及受保學生應尚未離開香港前往任何將會承保之升學旅程。
  3. 升學旅程的最初出發地必須為香港。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保費表基本計劃醫全計劃
(每次住院索償自負額為港幣20,000元)
醫全計劃
全年保費(港幣/元)3,0004,5275,030

收取保費徵費之新規定︰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於《保險業條例》中公佈有關收取保費徵費的新規定,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本網頁上所列明的保費金額將需附加保費徵費。更多詳情,請瀏覽www.ia.org.hk/tc/levy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於投保時或安排升學旅程時已知悉的任何可能引致索償的情況或身體狀況
  • 以職業選手身份或以有收入或酬金的方式參加任何體育活動
  • 自殺、自戕、精神錯亂、精神或神經紊亂、睡眠失調或精神病
  • 服用藥物或吸毒
  • HIV及/或與HIV有關的任何疾病,包括AIDS
  • 以付費乘客身份乘搭持牌及定期航線的航空公司以外的航空旅程
  • 為體力勞動或危險性質工作或職業或一般不保事項中所列的職員或工人之身份
  • 打架(自衛除外)、挑釁他人攻擊導致受傷、拒捕
  • 不法行為
  • 間接損失或損毀
  • 任何重要資料失實聲明或隱瞞
  • 延誤、沒收、扣留、收歸國有、徵用、毀滅或損壞之財產
  • 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之飛機及其他空中飛行裝置引致的壓力周波
  • 戰爭及恐怖活動(惟恐怖活動伸延保障除外)
  • 輻射污染、化學、生物、生化或電磁武器

以上提供之產品資料只供參考,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