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政策

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三井住友保險」、「我們」或「本公司」)請您仔細閱讀下列條款與條件。如此聲明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內容有歧異,將以英文版本為準。

私隱政策

三井住友保險極為重視您的私隱。為了保障您的個人資料,我們以有關法例及規例為準則,向公司內部傳達並執行我們定立之私隱及保障指引。三井住友保險採取預防措施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免遭受遺失、盜竊、誤用,以及在未經許可之情況下被取用、洩露、更改及破壞。此外,我們均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料給任何人。三井住友保險嚴格執行認可管制,只容許獲授權之職員在必需要的情況下,取用或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我們會向職員定期提供培訓,確保他們知悉任何有關私隱法律及規例的新發展。

我們只會在法律容許並必需用於業務及稅務用途之情況下,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作為我們的業務記錄。我們會向以本公司之名義提供行政或其他服務之代理、承辦商或第三者,要求他們遵循本政策保護有可能收到的個人資料。本公司不會容許他們使用有關資料於任何其他目的。如您對我們的私隱政策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我們查詢。

我們可能不時修改此範本。修改後的範本可於本公司網頁msig.com.hk下載。您應定期查閱此範本所修改的內容。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個人資料是可以用作獨立識別或聯絡個別人士之數據。貴為我們的客戶,您須向我們不時供給與我們提供之一般保險服務及保單產品(下稱「保單」)相關的個人資料,讓我們可向您提供客戶服務及改善服務質素。當中包括但不限於您在申請表填寫或任何與保單有關之文件上或任何透過保單索償上所載之個人資料。

您的個人資料可被用於強制性自願性用途。如個人資料是用於強制性用途,而您希望三井住友保險提供有關保單,則您必須向三井住友保險提供有關個人資料,否則三井住友保險將不能向您提供有關保單。

您的個人資料可被用於以下強制性之用途:

  • 處理及審批您的保險申請或您將來提交的保險申請;
  • 向您提供與保單及核保相關之日常運作及行政用途; 
  • 保單之更改、取消或續保用途;
  • 發出繳交保費通知及向您收取保費及欠款;
  • 評估及處理透過保單索償及任何繼後法律訴訟之用途;
  • 由本公司行使代位權利之用途;
  • 就以上用途聯絡您;
  • 其他與上述用途有直接關係的附帶用途;
  • 遵循適用法律,條例及業內守則及指引;及
  • 偵測和防止欺詐行為(無論是否與就此申請而發出的保單有關)所需的目的。

 

自願性用途則指任何三井住友保險提供的其他一般保險服務及保單產品之銷售、市場營銷及推廣。用作自願性用途之個人資料則為您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

如您不欲三井住友保險將您的個人資料用作上述自願性用途,您應以書面形式將您的要求連同所需的個人資料包括您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和保單號碼 / 證書編號 / 確認編號 (如適用) 投寄至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9樓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的資料保護主任。您亦可選擇填寫一般查詢表格將您的要求連同所需的個人資料提交(詳情如上)。(附註: 此拒絕服務要求將會取代您先前給予三井住友保險一切關於直接促銷的指示。)

就任何上述的用途,我們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被轉移至:

  • 向我們提供行政、通訊、電腦、付款、保安及其他服務的第三方代理、承包商及顧問(包括:醫療服務供應商、緊急救援服務供應商、電話促銷商、郵寄及印刷服務商、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及數據處理服務商);
  • 處理索賠個案的理賠師、理賠調查員及醫療顧問; 
  • 再保公司及再保經紀; 
  • 您的保險經紀; 
  • 我們的法律及專業業務顧問; 
  • 我們的關連公司(以《公司條例》內的定義為準); 
  • 香港保險業聯會(或同類的保險公司聯會)及其會員; 
  • 保險投訴局及同類的保險業機構; 
  • 法例要求或許可的政府機關;
  • 防欺詐組織;
  • 其他保險公司(無論是直接地,或是通過防欺詐組織或本段中指名的其他人士);
  • 警察;及
  • 保險業就現有資料而對所提供的資料作出分析和檢查的數據庫或登記冊(及其運營者)。

 

為了確保您的個人資料之準確性,您同意授權本公司查閱並核實任何由保險業界內保險公司聯會所收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

根據有關法例及規例,您有權查閱及更正本公司所持的任何載有您的個人資料之記錄。如您欲行使以上權利,可以書面形式投寄至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9樓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通知本公司的資料保護主任。

如您對此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有任何疑問或須協助,請致電+852 3122 6922與我們聯絡。